布兰达·布莱尔 (Brenda Blair)女士

EAPA伊利诺伊分会前主席,EAPA妇女事务委员会创始主席,EACC创始成员前主席。
美国著名企业心理咨询顾问和培训大师,足迹遍布美国、日本、英国、南非、加拿大,具有丰富的国际EAP培训经验;是中国国际EAP培训课程设计师。
经过两届国际EAP培训,布莱尔对中国当今经济世界中EAP领域的发展、期待及需求有深厚的了解,在课堂教学中融入了越来越多的中国特色、本土智慧。
约翰·梅纳德 (John Maynard)先生

EAPA主席,EAP专业领域最有思想的领导者之一。
1994年在英国建立了第一个EAP实务标准;1997年到1998年领导完成了现行的美国EAPA标准和专业指南的编写。
国际督导
督导是一位CEAP候选人与当前执业CEAP之间一个正式的指导关系。每位CEAP候选人必须在6个月以上的时间跨度上,接受至少24小时督导。
经过此次国际EAP标准培训之后,每位CEAP候选人将在督导师的帮助下将所学知识应用于EA工作之中。督导涉及的专业实践领域包括组织动力学、风险管理、劳动关系、员工福利、HR管理、个案管理、调解和冲突处理、心理健康诊断和EAP管理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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